来源:学到温江
政策依据和基本条件是什么?
答
适用对象有哪些?
答
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答
在温江区办理了居住证的人员可使用积分申请的方式。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二)未办理积分申请
哪些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一年?
答
以下任何一种都可作为证明材料(满一年的认定时限: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):
(1)在温江区办理满1年的《四川省居住证》。
(2)在温江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《居住登记回执》。
(3)在温江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含《房产证》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)以及同一房产的水、电、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。
(4)申请人在温江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》、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赁合同。
申请人需要准备(上传)哪些资料?
答
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(如“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”所要求的资料有新的调整或增加,以平台要求为准):
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,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?
答
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?
答
申请人如需补足资料或线下办理怎么办?
答
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原则是什么?
答
取得《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》(二维码)的温江区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,按照“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根据温江区积分中心提供的积分(居住证积分是统筹安排学校的重要参考指数,建议能积尽积。)或申请人“居住年限”、“就业(或经商)年限”、“社保参保年限”、“房产类别”等材料情况,结合我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,统筹安排就读学校。
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怎么入学?
答
如果申请人当年不符合或不满足随迁子女入学条件,可以先让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就读,待符合(满足)条件后,次年再按要求提交申请。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的户籍迁入温江区,再按温江本地户籍申请入学或转学;还可以考虑按照当年入学政策选择就读民办学校。
在入学安排过程中,发现申请材料作假,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?
答
在入学安排过程中,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,或者隐瞒相关事项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。